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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秋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5 09:22:13 浏览次数: 【字体:

南教发〔2023〕6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各市场监管所,食药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和《襄阳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学校全面自查、镇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分两个专班于9月14日10月10日对我县学校(幼儿园)和集体配餐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抽查全县学校(含幼儿园)35所,集体配餐企业3家,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25份。重点检查了学校及集体配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材采购与贮存、烹调加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场所环境卫生、有毒有害物质防控等方面情况。

从现场检查看,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学校建立了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了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员制度,成立了膳食委员会,领导陪餐制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制运行良好。龙门完全小学鄂食安平台录入暑假期间都没中断。二是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大多数学校开学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均持有健康证,工作中佩戴口罩,着装比较规范。南漳一中始终坚持每周一次培训。三是加工制作过程规范。各学校食堂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流程合理,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数量与其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匹配。四是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大部分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索票索证齐全,做到食物来源清楚、去向明白。峡口中心幼儿园还对食材进行了留样。五是“明厨亮灶”全面实施。各学校积极实施“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在食堂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六是节俭文化初步形成。学校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活动,“光盘行动”“文明用餐”等杜绝餐饮浪费行动落实有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表现在:一是部分学校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食堂食品安全重视不够,食品安全员业务学习不够,“两个责任”不明确且未公示上墙;二是有的学校开展自查不严不细,对隐患问题没有主动去深挖,或是自查出来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有个别学校连续三个月没有上鄂食安平台录入排查情况,其中有一个食品安全副校长不知道要录入自查情况;三是有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对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不够了解,管理者自身学习培训不到位。

 (二)少数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主要是对食品安全制度未进行梳理,未及时更新,部分制度已过时,不符合现行食品安全规范,其中还有引用2009年6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错误。

(三)少数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使用不规范。表现在:一是部分学校食堂存在功能区域布局不合理,食品加工、贮存区域等未完全分离;二是后厨加工区地面积水,安全防护设施缺乏或不健全;三是部分食堂“三防”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消毒、保洁、冷藏设施与餐食加工不匹配。

(四)少数学校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表现在:一是对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消毒、保洁等食品安全知识欠缺,不能按食品安全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冷藏冷冻设备中还存在生熟未分,荤素未分的现象;二是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的学校对制度内容是什么都不知道;三是个别员工在岗佩戴首饰、不按规范穿戴工作服,自律性较差。

(五)少数学校饭菜留样不规范。表现在:一是留样数量不足125克,留样时间未足48小时,留样冷藏设备温度过低;二是有的留样标签标识不完整、留样记录未及时填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高、舆论燃点低,各镇区市场监管所、中心学校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二要加强问题整改。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学校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对照现场检查下发的《问题整改督办单》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把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压实到位,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到位,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到位,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于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自查和领导陪餐等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要严格健康管理。全面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杜绝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开展岗前体温检测,出现体温异常或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一律不得上岗。

五要规范操作流程。各学校要持续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落实防范措施,严把采购贮存、烹调加工、清洗消毒、环境卫生各个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真正使学生在学校吃的安全、吃的营养、吃的健康。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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