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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新闻

南漳县严把食堂财务关,推进廉洁食堂建设

来源:南漳县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2-12-21 09:24:03 浏览次数: 【字体:

(通讯员:陈正权)一直以来,学校食堂都是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办好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食堂,南漳县教育局修订完善《南漳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食堂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总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将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通过“三立三审三公开”,规范程序,民主监管,严把食堂财务关,积极推进廉洁食堂建设,确保学生交钱少、吃得好。

“三立”,即开立银行专户,建立账套表册,成立膳食委员会。一是2016年秋季开始,该县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统一开立了银行对公账户,后续又为4所高中(含职业教育中心)及有食堂的公办幼儿园开设了对公账户,实现了银行专户全覆盖;二是明确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账簿设置收支明细账、现金账、实物账共三本,规范设置了食堂财务会计科目,统一了资产负债表、收支结算表、食堂库存物资盘存表等食堂报表格式,统一印制了一式三联的食堂采购(验收)单、食堂采购入库单、食堂采购出库单等三种单据;三是学校成立了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后调整为膳食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监督经营状况、服务水平、膳食质量、饭菜价格等有关事项,要求学校食堂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必须由学校膳食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并接受至少一学期一次食堂会计账目抽查审计。

“三审”,即学校内部审查,中心校财务审核,教育财政联合专项审计。一是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管理,建立了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内部稽核小组明确了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凡未通过审批和稽核的单据一律不得入账;二是镇区中心校对学校食堂财务实行审核制,每月学校报账先审食堂财务账,凡食堂财务账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报前勤账;三是县教育财政部门联合负责对全县学校食堂经营收支情况每学年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对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力推进了学校食堂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公开”,即物资采购公开,成本核算公开,食堂财务公开。一是学校实行物资采购公示制度,大宗食品及原料一律实行定点采购,每批次食品及原料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物资采购单”,经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二是学校实行成本核算公示制,按月核算,根据“量入为出”原则安排食品及原料、食堂工人、日常公用、零星维修及后勤工作人员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食堂文化建设费等各项支出,明确界定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得在食堂支出,明令禁止列支与食堂无关的职工奖金、补贴等与食堂无关的费用;三是学校食堂财务实行一月一公示,每学期末进行结算,每次公示必经单位盖章和校长、学校财务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分别签字后公示并存档,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立三审三公开”的推行,有效堵住了违规违纪支出的漏洞,保证了“每一分钱都用到学生身上”的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了食堂经营、学生就餐成本,在每餐两荤两素一个汤情况下,最高价位从未超过7元,使得学生欢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食堂满意度测评年年攀升。在202211月底结束的满意度调查中,全县学校食堂综合满意度为96.03%。(编辑:木超;审核:有建树)


终审: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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