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南教发〔2023〕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省市教育部门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县教育局决定对春季开学工作开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
二、检查重点
(一)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二)开学准备工作。
(三)校园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
(四)办学行为规范情况。
(五)校园安全管理情况。
(六)食堂服务保障和食品安全情况。
(七)信访维稳情况。
(八)“两课”开设情况(《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九)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三、检查分组
县教育局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访谈座谈、实地察看、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区)和县直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学工作事关全县教育工作“开门红”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自查自纠。各地各校要按照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开学工作,要对照检查清单,以学校为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开学工作平稳顺利。
(三)确保工作实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学检查以实地查看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现场反馈。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清单逐一对照检查,并填写《开学工作重点问题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各检查组于2月10日前将检查报告和相关清单(表格)报基础教育股汇总,联系人:廖雨梦,联系电话:15607277089。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在工作中不干扰学校正常工作,切实减轻学校负担,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参与违规吃喝。
1、检查内容清单
2、检查人员分组
3、全县教育系统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检查清单
4、重点问题整改督办单
5、2023年春季开学中小学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6、2023年春季学期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
7、2022年“两课”开设情况统计表
8、2023年春季开学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检查清单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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