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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春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1 09: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教发〔2023〕29号



 各市场监管所,食药执法大队,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学校春秋季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南教发〔2023〕10号)要求,在学校全面自查、镇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县市场督管理局组建联合督查组,分两个专班于4月12日至25日,对全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了重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围绕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管理工作执行、场所物品清洁、设施设备运转、食品原料合规、从业人员健康、人员规范操作等方面开展联合检查,共抽查了34所学校、幼儿园食堂。

二、主要成绩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安全可控。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各校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为重点,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一是落实了“两个责任”(属地包保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县一中、李庙初级中学、涌泉完全小学等学校做到了“两个责任”公示上墙;二是针对学校食堂的结构布局、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库存食品、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部位和索证索票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了安全;二是学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有效防范校园食品风险。

(二)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各地各校积极把日常监管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结合,创新监管手段,保障了校园食品安全。巡检镇、板桥镇、肖堰镇等积极推广使用“鄂食安”平台,开展智慧化监管,督促学校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肖堰镇对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进行电话提醒,督促整改。

(三)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各地各校结合制止餐饮浪费活动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学校食堂规范整治工作,积极推行文明餐桌、拒绝浪费。从督查情况看,各校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氛围浓厚,均积极开展了“美好食光”“光盘行动”活动,制止餐饮浪费收到实效。县一中、县二中、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等学校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青年在行动”专题活动。

(四)积极开展培训,加强宣传教育。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4日,全县有食堂学校共有74人次参加了襄阳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线上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开学初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了“守底线强基础”工作暨业务培训。2023年3月,各校(幼儿园)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宣传板报、发放《致学生及家长食品安全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为校园食品安全营了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未对食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食品卫生和安全意识较差。部分学校未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有的制度甚至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台账制度建立不完善,没有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

(二)环境卫生不够完善。部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如专间设施配置不足、“三防”设施不够完善等。个别学校加工间环境较差,且加工间内墙角高处隐蔽部位附有污垢、蜘蛛网等。极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佩戴首饰、不按规范穿戴工作服等现象。

(三)食品留样不够规范。个别学校留样柜不规范(用冰箱代替),或留样柜损坏无法控制温度等。部分学校食堂存在未按规定留样,留样餐具未单独消毒,留样标签填写不规范,留样餐具未清洗干净等问题。

(四)食品储存不够到位。部分学校食堂储存的食品未进行分类、分架离地离墙贮存,冷冻冷藏生熟、荤素混放,购买的散装食品未做好标签标识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校园主体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列入日常工作重点来抓,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落到实处,强化风险防控。同时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杜绝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二)强化关键环节有效管控。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强化责任,严格索证索票,对购进的米、面、油、肉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存档。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有效排出食品安全风险。

(三)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完善“鄂食安”平台基础信息,严格落实并坚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和措施,及时上传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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