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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重点督查暨学期常态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6 10:13:4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教发〔202437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抓好全县中小学校 2024年秋季开学及学期常态工作,结合省市相关安排和工作实际,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开学重点督查暨学期常态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开学重点督查从2024年8月27日开始至 2024年 9月 10 日结束;学期常态督查为开学后至学期末。

二、督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督查重点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开学工作准备情况。

(三)办学行为规范情况。

(四)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食堂服务保障和食品安全情况。

(六)信访维稳情况。

(七)“两课”开设情况(《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方式

(一)开学重点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县教育局成立督查专班(见附件1)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随机访谈、重点督办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进行全覆盖督查。

(二)常态包保督查。在全学期内,督查专班围绕省、市、县重点工作部署及工作要求,对各地各学校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专题调研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稳定、规范办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整治、教联体建设推进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学工作事关全县教育工作“开门红”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自查自纠。各地各校要按照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开学工作,要对照检查清单,以学校为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开学工作平稳顺利。

(三)确保工作实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学督查以实地察看为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现场反馈。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清单逐一对照督查,并填写《重点问题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各督查组于9月10日将督查报告和相关清单(表格)报基础教育股汇总,联系人:周茹婕,联系电话:18058606184。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督查组在工作中不干扰学校正常工作,切实减轻学校负担,不准安排与督查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参与违规吃喝,督查组人员一律到学校食堂登记缴费就餐。

 

附件:(附件打包-下载地址202408261012434122.docx

   1.开学重点督查暨学期常态督查专班名单

2.督查内容清单

3.重点问题整改督办单

    4.2024年秋季开学中小学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5.2024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

6.2024年“两课”开设情况统计表

7.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督查记录表

8.2024年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督查表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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