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旧版本网站入口 | |
您的位置: 首页 >学生资助>资助政策>详细内容

资助政策

2026年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南漳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3-31 09:54:17 浏览次数: 【字体:

资助项目:学前教育资助金

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32号)《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 

资助对象:用于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资助标准:资助金用于受助儿童在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补助资助标准为每名儿童每学期500元。资助金按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

评审认定: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困难学生经农业农村、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确认,跨县异地就读学生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省下发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学生监护人填写《南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简称《确认表》)。第七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南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对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学校通过信息对比、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逐一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

资金发放:资助金通过银行直达受助儿童家长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终审:木超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